公司介绍

北大荒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抚远市境内别拉洪河下游西岸。地理坐标为北纬47°35′~47°50′,东经134°00′~134°25′之间。东以别拉洪河、南以二道河与八五九农场为界;西与前锋农场接壤;北与前哨农场毗邻。场内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属于中温湿润性季风气候,极端日最低气温-40.3度,最高气温35.6度。年平均无霜期150天,有效积温2700度,年降雨量59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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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作者:郭昱旭信息提供日期:2026-06-25 00:00:00浏览量:20

河司文〔20267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26年森林

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直属各单位,公司各部门:

现将《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增强全民防灭火责任意识,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确保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我省时提出的“坚持造林与护林并重,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决不能让几十年、几百年、上千年之功毁于一旦”的殷殷嘱托,要将其贯穿宣传工作全过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凝聚集团森防战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强大合力。

(二)以宣贯解读新修订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为重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我省37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等政策规定,进行宣传普及,大力弘扬依法治火理念。

(三)大力挖掘、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正向激励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展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曝光一例、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四)全方位普及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安全常识,提高群众识险、避险及自救互救的能力,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广泛公布“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宣传、参与防火工作,坚决筑牢人民防线。

(五)总结、推广各级森防战线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形成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先进治理经验,深入挖掘创新做法与治理模式,引导各单位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推动集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跃升。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宣贯国家相关条例。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纳入各管理区和有关部门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专题解读辅导。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载体进行解读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多方优势,构建多元化宣传矩阵,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火公益广告,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避险知识,将防火意识根植于心。配合属地林草和通信部门发送防火公益短信,扩大防火宣传受众。

(三)深化基层自治、德治。持续强化基层单位森防工作自治、德治建设,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规范列入队规民约,加强道德教育辅助,将居民用火行为纳入道德层面考量,倡导移风易俗,推广文明祭扫方式,规范居民用火习惯,引导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四)加强宣传设施建设。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设施建设,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及时刷新褪色或字迹不清的警示标识。在林区、道路沿线设置防火旗、警示牌等警示标识,增加固定宣传牌的设置密度,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大屏、大喇叭滚动播放防火警示信息,切实发挥宣传警示作用。

(五)强化舆情信息管控。加强重特大火灾和重要敏感火灾舆情监测,准确及时发布本单位官网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舆情,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并由其查处,维护良好舆论环境。

三、宣传活动

(一)常态化“六进”宣传活动。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针对林内作业人员、外来人员、林农交错地带住户、边缘村屯居民和智力残疾人员监护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教育。各管理区要联合学校、宣传、应急等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以森林草原防灭火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宣传活动需在5月31日前完成,并将相关影像资料上报农业发展部。

(二)条例专题宣传活动。针对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个人以及林区居民等不同群体,分级分类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解读培训、知识竞赛、普法宣讲、送教上门等活动。依托宣传矩阵立体宣传,制作投放图文解读、短视频、宣传海报等,全面提升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宣传日、周、月活动。宣传日活动。时刻牢记1987年“5·6”大火的惨痛教训,总结各类火灾案例经验,在“5·12”防灾减灾日、“5·6”大火反思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将沉重历史记忆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行动自觉,培育出具有集团特色的防火文化。宣传周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耕、秋收等重要节点以及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根据不同阶段防火工作重点、野外用火行为以及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在重点区域要开展驻在式宣传,每个防火大喇叭每日播放时长要超过2小时,出动巡逻车不少于10辆。各级包片干部、护林员等管控力量要在重点地段开展火灾宣传,提醒职工群众规范用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常抓不懈,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本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按照“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农业发展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整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优势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突出宣传时效。要深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要准确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指导,要建立台账,对标对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宣传活动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对整改后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认真总结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总结、巩固宣教工作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并按时将相关统计报表上报公司森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