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北大荒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抚远市境内别拉洪河下游西岸。地理坐标为北纬47°35′~47°50′,东经134°00′~134°25′之间。东以别拉洪河、南以二道河与八五九农场为界;西与前锋农场接壤;北与前哨农场毗邻。场内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属于中温湿润性季风气候,极端日最低气温-40.3度,最高气温35.6度。年平均无霜期150天,有效积温2700度,年降雨量59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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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吴卫平信息提供日期:2021-10-09 09:48:41浏览量:1733

公司各部门:

根据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北大荒集办文2021〕145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公司党委部署,为深入整治公司(原农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和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及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织密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笼子,持续发力狠抓正风肃纪,实现各方权责更加清晰合理、交易程序更加透明便捷、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制度规则更加系统规范,推进农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现代化,为推动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农场)作为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规依法依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已有案件线索及专项整治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项目不受时间限制。

三、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长:徐祥龙  党委书记、董事长、场长

焦安营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杨  武  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逄金玉  副总经理

刘剑洋  副总经理

刘松涛  副总经理

 员:刘祥华  胡学勇  王世伟  车艳涛  于兴龙  

 屹  周元明

工作专班推进办设在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由财务管理部部长刘祥华兼任。

四、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整治内容

(一)招标前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2.采取未招先建、以邀代招、化整为零、默许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及组织虚假招标;

3.以工艺特殊、技术复杂、需要保密、战略合作等为由规避招标,直接指定项目承建单位;

4.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发包或直接分拆发包;

5.违规干预招标单位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过程中

6.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件、歧视性条款、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明标暗定”;

7.组织利害关系人以透露标底、有偿陪标、挂靠资质等方式实施围标串标活动;

8.授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以重复评审、反复废标流标等方式干预中标结果;

9.组织招标单位代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干预、贿赂评标专家,控制评标结果;

10.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

11.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12.违规干预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招投标投诉问题过程中正常履行职责;

(三)招标活动结束后

13.违规改变建设开发规划,擅自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

14.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或工作分包、转包,或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

15.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

16.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职权干预项目建设;

17.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五、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开始至2022年6月末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开展自查排查,形成问题台账。(2021年8-9月)

1.深入排查问题项目。各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要注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建设单位的关联性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核查招投标档案、施工过程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资金支付预决算凭证等,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项目。在全面梳理分析基础上,重点排查存在应招未招、以邀代招、先建后招、蓄意拆分标段、违法发包转包、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线索的项目,纪委、审计、信访等部门转办的项目,近年来发生相关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的项目。要根据排查结果形成整治范围内项目清单(附件1),建立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附件2)。

2.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整治范围内项目,紧盯关键环节、载体,加大抽查比例、频次,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抽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列入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一查到底。

3.建立举报核查制度。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要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公司将在二道河农场信息港、北大荒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网站公布问题线索征集、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要建立逢举必查、逢违必纠、逢案必办的工作机制,还要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主动发现查处相关项目存在的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实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直报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并抄送集团行业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涉及项目进行台账管理,逐一办理销号。

(二)第二阶段,严查问题项目,全面推动整改。(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

1.严肃查处问题项目。各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征集到的线索认真组织核实,对查实的违纪行为,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依据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部门;对于反映强烈、性质严重、情况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公司组织核实;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应移交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涉黑涉恶或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当地政法部门。

2.迅速开展整治整改。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建立整治整改工作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能立即查处整治的要边发现、边查处、边整改,坚持立行立改。

3.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要通过集团网站、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一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和具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营造从严整治的舆论氛围,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力的震慑,促进公司交易领域实现自我净化。

(三)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效果,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3-6月)

1.完善责任体系。按照权责清晰、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完善招标和采购协同机制,建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2.健全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增强制度体系的有效性、协同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招标和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行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的履职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交易市场的管理、服务、监督制度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集团,分公司、哈尔滨有限公司和集团各直属单位发现的典型问题,主动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纪检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警钟长鸣,持续形成震慑,树立依法用权、廉洁从政的鲜明导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以落实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检验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司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职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政研室、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农业科、农机科、水务局、科技科组成。要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专班下设推进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公司财务管理部为整治工作牵头部门。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认真落实整治工作任务。财务管理部要以上率下,突出强化对下指导,认真审核各单位上报情况,组织查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事项,对重点问题要专人督办。

1.财务管理部要加强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并具体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完成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有关财务资料和数据。

2.纪委负责对有问题线索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政研室负责专项整改涉及农垦改革事宜的政策解读工作。

4.纪委负责对有问题线索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5.工程管理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6.水务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7.农机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8.科技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公司工作专班要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问题项目零报告的单位实施联合督查、重点核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将组织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严肃问责。

(五)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及到对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的妥善处置,相关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和工作程序,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情况,要保护好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失密漏密泄密等违纪问题的将严肃问责。

各单位整治工作要在每月月底前向公司工作专班报送本单位推进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和上报时间按“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上报时间要求”(附件3)执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张井超;联系电话:0454-5762027;邮箱:103446701@qq.com

附件:1.整治范围内项目清单

2.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台账

3.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上报时间要求